
吊頂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吊頂施工應在完成基底打磨與清理的粉塵作業、現場清潔、表麵塗界麵劑和塗刷塗料後進行。
2 舊頂板應先將其基底清理幹淨後再塗界麵劑,然後應用膩子刮平。
3 送風和回風靜壓箱空間,暴露表麵的鋼筋混凝土宜采用清水混凝土
4.4.2 吊頂宜按房間寬度方向按設計要求起拱。吊頂周邊應與牆體交接嚴緊並密封。
4.4.3 吊頂工程應在吊頂內各項隱藏工程驗收、交接後施工。
4.4.4吊頂內各種金屬件均應進行防腐、防鏽處理,預埋件和
牆體、樓麵銜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。
4.4.5 吊頂的吊掛件不得作為管線或設備的吊架,管線和設備的吊架不得吊掛吊頂。
4.4.6 輕質吊頂內部的檢修馬道應與主體結構連接,不得直接鋪在吊頂龍骨上,不得在吊頂龍骨上行走和支撐重物。
4.4.7 吊頂飾麵板板麵縫隙允許偏差不應大於0.5mm,並應用密封膠密封。
4.4.8 吊頂內懸掛的有振源的設備,其吊掛方式應滿足建築結構和減振消聲的相關規範要求。